男子用喇叭骂母亲 脏话不堪入耳老父气的浑身发抖(图)

2014-08-22 08:26:00    作者:   来源:综合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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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男子用喇叭骂母亲

  28岁,将至而立之年,他却架起高音喇叭,设置循环播放,当街辱骂母亲,脏话不堪入耳,气的老父亲浑身发抖。母子间缘何走到了这个田地,男子如此大逆不道又有何原因,一起来了解下吧!

  缘起:男子用喇叭骂母亲 因怪父母偏袒妹妹

  “王芬!你他妈窝囊得很!老子要跟你断绝关系……”19日中午,九龙坡区六店子农贸市场门前,摆放在一个三轮车水果摊上的高音喇叭,循环播放着一连串恶毒的咒骂,各种脏话回荡在农贸市场上空,足有半个小时。骂人者是一名28岁小伙,被骂的王芬不是仇家,而是他50岁的母亲。

  而据该男子的父亲黄先生,儿子用喇叭辱骂母亲事情发生的当天,他和往常一样与儿子先后骑着三轮车来这里摆摊卖水果。接近中午时,儿子突然摆出一个高音喇叭,当着黄先生的面开始循环播放辱骂母亲的录音。“言语恶毒,不堪入耳。”黄先生气得发抖,儿子却还洋洋自得,劝说无效后,黄兴忠只好拨打110报警。“没想到警察来了他还不收敛,我肺都气炸了!”黄先生将儿子推倒在地并动手揍了他几拳,“我这辈子没打过他几回”。

  谈及儿子,王芬不住地叹气摇头。“他从小对我就有抵触情绪。”王芬说,儿子经常莫名其妙对她发火,结婚后更严重。去年,夫妇俩首付近20万元买了一套小户型,打算留给儿子和女儿。“他要求写他的名字,说以后妹妹出嫁的时候他补10万元,我们没干,他就怪我们偏袒妹妹。”

  

  

  男子用喇叭骂母亲 脏话不堪入耳

  细节:母子卖水果互相杀价 曾去电视台做调解

  据悉,该名男子和其母亲双方还曾去电视台专题调解过。但由于该男子和其母亲脾气都比较倔,一直没有调解成功。而两人卖水果时互相杀价,儿子卖4元,母亲就卖2.5元,为此他们争吵过多回,也成为最终该名重庆男子用喇叭骂母亲的导火索。

  有记者采访到该名重庆男子黄某,黄某请来其母亲的姐妹来评理,不料却让骂战进一步升级。黄某多次表示,坚决要和父母断绝关系,老死不相往来。随后,黄某的妻子陈某也加入骂战,称黄先生夫妻责骂了自己的父母,而且还没帮他们带孩子。

  对于该事件,不少围观的民众表示,黄先生家还有一个年幼的妹妹,父母老来得子有所偏袒非常正常,即便家里有天大的矛盾,也不应该当众辱骂自己的母亲,让人看了实在觉得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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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宪法规定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主要应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患病时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妥善安排住房并维修;耕种老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人的林木和牲畜,收益归老人所有。关于赡养费,是需要赡养的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所要求的权利。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根据子女的经济情况,共同负担。如发生纠纷,可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所以即便黄某心里有万千愤愤不平,他的父母已经对他尽了抚养的义务,28岁的他理应担当起赡养父母的义务。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想尽孝的时候而已经没有机会,希望他能像清楚。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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