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婚外情13年 分手后小三讨150万损失费

2014-07-19 09:20:00    作者:   来源:法制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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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讯讯 王女士与已婚的张先生保持了13年的婚外情关系,随后,她以张先生承诺赔偿自己150万元却又反悔为由起诉对方索钱。

  海淀法院今天通报,一审驳回了王女士的诉求,理由是对于“违背人伦道德及公序良俗的约定”法院不予支持。

  1999年,王女士与张先生相识,此后双方一直保持恋爱关系。

  2012年,张先生与王女士签订《和解协议》,双方约定张先生自愿补偿王女士150万元,用于王女士的疾病治疗及后续的生活费用及精神损失费,张先生于2013年年底前支付。

  因张先生未按协议付款,王女士将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张先生依据协议补偿其150万元。

  开庭时,张先生的妻子刘女士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王女士诉称,她一直是以结婚为目的与张先生交往,后来发现张先生已有家庭,为此她的身体及精神均遭受巨大损害。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先生自愿补偿给她150万元,但其至今未履行协议。

  张先生表示,他与王女士相识时已婚,王女士当时知道他有妻子和孩子,双方关系是非法的。他与王女士签订的和解协议是在胁迫下签订的,这种对非法关系的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也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所以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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