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东莞三院获悉,该案被告人香港男子蒋某和二奶谢某在东莞相识,并以男女朋友身份交往3年。 2012年9月到2013年8月期间,蒋某先后十余次通过银行转账、为谢某付款及赠送奔驰车等,先后赠予谢某共计人民币150余万元的财物。
去年,蒋某妻子何女士发现此事后,以丈夫和谢某的行为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为由,起诉至东莞三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丈夫与谢某之间的关系违反婚姻法,确认其财产赠与合同 无效,要求谢某归还所受赠财产合计1564910元。
该案近日在东莞三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蒋某赠与谢某的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蒋某未经妻子何女士同意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谢某,损害何女士的合法权益,依法判定赠与行为无效,谢某需归还其受赠的150余万元。
(原标题:香港男子东莞包养二奶赠巨额财产 原配起诉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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