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郭某红、赵某君、刘某银等6人,为胁迫李某树、梁某康等被害人加入非法传销组织,遂将上述被害人禁锢在佛山三水区的出租屋内,并通过限制出入、出行有老会员陪同、限制电话联系亲友、体罚被害人及给被害人上课洗脑等方式控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
上述被害人均是男性,不少是因在QQ上结识女网友后,被其骗至所设好的传销圈套。案发后,上述被害人均能明确地指证郭某红等6名被告人以非法拘禁的形式,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的具体经过。
根据被告人赵某君、龚某艳供述,涉案传销公司的名称叫天津天狮生物有限公司,内部有设大主任、小主任、管家等管理人员,其中,大主任就是该案被告人之一的郭某红。“将人骗到出租屋后,就要求他们交钱购买产品、加入组织,并对他们实施拘禁。”被告人龚某艳说。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刘某银、赵某君等人表示认罪。被告人郭某红则辩称,自己仅是负责做饭没有参与看管新会员。被告人吴某则否认检察机关的指控,认为自己没有参与非法拘禁他人,对此,三水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蔡捷 黄建烈
(原标题:设下“网恋”陷阱 威逼他人入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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