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2 08:12: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1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日前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日照市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7·16”较大着火爆炸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目前,石大科技公司副总经理鞠建民、石大科技公司油品储运车间主任李华贤等5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建议对石大科技公司总经理杨庆东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石大科技公司董事长蔡升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吊销石大科技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其处70万元罚款。
2015年7月16日7时39分,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科技公司”)液化烃球罐在倒罐作业时发生泄漏着火,引起爆炸,在事故救援过程中造成2名消防队员受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812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及山东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高度重视,国务委员郭声琨通过视频指挥事故救援,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郭树清和国家安监总局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施救,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省长郭树清专程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提出要求;省委常委、秘书长于晓明、副省长张务锋及省安监、公安、消防、质监等部门负责同志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公安部消防局、省公安厅消防总队领导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坐镇指挥事故救援;国家安监总局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督导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日照市和岚山区党委、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负责同志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处置工作。
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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