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将实行全国资源共享

2015-05-08 09:45:00    作者:孙乘昀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实施细则 党政机关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 协议价格 网络视频
[提要]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还规定,会议定点场所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政府采购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

  大众网济南5月7日讯(记者 孙乘昀)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规定,各地区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所有会议定点场所每两年调整一次,且协议期内不得提价。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处长钟泽圣介绍,目前会议定点场所一直是中央和地方按照本级会议费标准各自招标、各自管理,存在资源共享率低、价格不统一、定点管理工作开展不均衡等问题。为此,今年1月份,财政部制订了《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对会议定点的开展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山东省财政厅结合山东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在全省全面推开会议定点管理工作。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举办的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举办的外,都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同时,各地区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共同使用,执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

  《实施细则》还规定,会议定点场所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政府采购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政府采购控制价格由具体负责政府采购的财政部门在本地区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内确定。会议定点场所两年调整一次,在协议期内不得提高协议价格,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大众网记者还了解到,根据《实施细则》,无特殊原因未按要求在会议定点场所开会的,不予核销会议费支出。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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