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介入 16名“脱管”老人将获妥善安置

2014-12-02 08:03: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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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11月30日,本报报道了位于张店区张南路上的快乐老年公寓两名负责人相继“失踪”,被托管的16名老年人险些遭遇断粮一事。目前,民政等部门已介入调查,16名老人将得到妥善安置。据了解,2013年民政部下发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存在缺失,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据鲁中晨报消息 11月30日,本报报道了位于张店区张南路上的快乐老年公寓两名负责人相继“失踪”,被托管的16名老年人险些遭遇断粮一事。目前,民政等部门已介入调查,16名老人将得到妥善安置。据了解,2013年民政部下发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存在缺失,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快乐老年公寓,一进门便看到几位老人正坐在走廊的沙发上休息,工作人员正忙着为老人们准备饭菜。“这几天老人们的饭菜都正常供应着,今天中午吃茄子,主食有大米饭和馒头。”工作人员李女士告诉记者,社会上有好心人在了解到老年公寓的情况后,也为老人们送来米面等食物。
    今天上午,不少被托管老人的子女赶到了老年公寓。“我希望让老人在这里过完冬天,我母亲90多岁了,身体不好,天气这么冷,来回搬动,如果身体出现问题怎么办?”一名被托管老人的家属介绍,相关部门已经联系好两家老年公寓,希望将这16名老年人安顿过去,目前正在与家属们协商,费用等问题尚不明确。
    记者了解到,今天上午,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赶到快乐老年公寓,对于老人们的饮食、取暖等情况进行了解。在现场,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正在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对于这16名被托管老人的安置问题仍在协调之中。
    老年公寓的负责人至今未能联系上,对于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置呢?记者联系了淄博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老人们的子女已经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民政部门将对老人们的预支费用情况进行核对了解。在公寓负责人没有联系到之前,民政部门将保证老人们的基本生活。
    对于养老机构的设立等问题,上述工作人员表示,2013年民政部下发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设立养老机构的条件和程序、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其后,记者查阅《办法》发现,其中对于养老机构的申请有明确规定,申请者需要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适应的资金,床位数在10张以上。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向养老机构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养老机构。
    然而,《办法》并没有体现对于养老机构经营者擅离职守等相关行为的制约。
    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目前淄博市有200多家养老机构,其中公办养老院有86家。随着“独一代”们的父母陆续跨进老年人的行列,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单一的公办养老院已不能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养老模式也不得不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然而,社会养老体系进入发展快速阶段后,不少人都有投资养老机构的意向,却忽略了其中的风险。对于整个行业的规范及从业人员的制约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完善,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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