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食品药品“黑名单”一“黑”就灵

2014-03-02 15:3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黑名单 食品安全 躲猫猫 中国消费者报 批准文号
[提要]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最新获悉,旨在推动“黑名单”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于上月结束征求意见。此次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拟公布的信息可谓“裸曝”。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最新获悉,旨在推动“黑名单”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于上月结束征求意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有望于今年上半年正式推出。(2月24日《中国消费者报》)

  “黑名单”制度的基本特征就是由行业协会或政府职能部门把违法违规企业和商家的基本信息公之于众,借助市场的力量,借助消费者的权利,来达到惩戒和规范企业与商家的作用。以前公众也经常看到有关监管部门推出的类拟“黑名单”,却是云里雾里,多以“某种品牌”“某某企业”等出现。甚至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躲猫猫”,如去年的广州镉大米事件,信息公开就像“挤牙膏”。

  此次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拟公布的信息可谓“裸曝”。包括: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责任人员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者、责任人员从事相关活动的期限;涉案产品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批次、标识、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等。

  当然,建立“黑名单”制度只是第一步,要想让“黑名单”一“黑”就灵,关健还要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大大提高失信和违法成本,使企业自觉做到诚信,对违法行为不能为、不敢为。 

初审编辑:陈修胜
责任编辑:王盈盈

更多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