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委市政府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号工程”,力争打造审批事项最少、行政效能最高、行政成本最低的城市之一,尽一切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其中一项就是公布淄博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昨日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就联合公布了全市建设、房管、公安等23个系统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目录。同时要求凡《目录》未公布的,收费单位一律不得收费,《目录》公布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执行。
据了解,《淄博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或财政、物价部门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编制的,文件截至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按照要求,《目录》执行期间,国家和省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作出新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各执收单位要依据《目录》进行收费,凡《目录》未公布的,收费单位一律不得收费。《目录》公布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执行。
“这个目录,物价局和财政局汇总了现行的所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也为下一步‘一费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据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朱科长介绍,下一步,我市将推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费制”改革,由执收部门分别到企业收费改为企业按季度或按年统一到政府指定的地点缴纳。
记者梳理了一下目录,共涉及建设、房管、国土资源、环保、人防、法院、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管理、交通、贸促会、水利、农业、测绘、林业、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仲裁委、无线电、油区办系统以及政府公开信息收费等23个方面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比较受读者关注的有,比如汽车检验费收费标准为100元/车/次;再比如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为6元/户/月,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4元/户/月,详细可登陆淄博市物价局官方网站查询。
据了解,以后各收费单位将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经物价、财政部门公布的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凡未进行收费公示的,一律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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