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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盈盈
我是宫立军,中共党员,执业律师,系山东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山东理工大学兼职教授、淄博市社会组织促进会副主席、淄博市企业风险管理协会会长。
多次为政府、协会、国有企业、商业银行、外资企业、电力企业、房地产建筑行业、快递行业、电子商务行业等授课,授课内容涵盖企业风险管理、企业风险防控、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夯实依法治国根基,落实“一村(社区)一顾问”政策,我积极加入到行政调解工作中,调解居民纠纷,为居民提供便利。
在调解工作中,我一直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在群众中树立了较高威信。从业多年,经验丰富,具有较高法律政策水平,能规范制作调解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针对不同类型矛盾纠纷采取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法和措施,调解技能较强。
我一直秉承服务意识,从当事人角度出发,想当事人之所想,角度中立,态度和善,调解成功率较高。当事人履行率可达100%,且无反悔情况,当事人认可,群众满意。在调解过程中,遵纪守法,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索取收受财物或谋取不正当利益,从不泄露当事人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群众评价较高,社会反响较好。
作为顾问律师,我在工作中,能及时解决群众纠纷,不定时举办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活动,积极主动为基层党委政府和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难、调解法律纷争、提供法律服务。
盛世园社区居委会有一对年轻夫妻要离婚,人民调解员认为两人还有缓和余地,矛盾并没有到非离婚不可的地步,但是他们夫妻双方一直争执不下,没有一方能妥协,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给我打了电话。我接到电话就快速赶到盛世园社区,当面询问了两个当事人。了解到两个当事人是自由恋爱,两年前结婚,孩子不到一岁,两人想离婚的原因主要是男女双方都工作,而双方父母都不愿帮忙照看孩子,孩子无人照料,导致矛盾升级。了解到案情之后,我本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亲”的原则,给双方分析了离婚的危害以及他们现在存在的问题并不是不可调和的,告诉他们没有人照看小孩,可以请保姆,也可以有一方辞职专门照看小孩,或者可以分析一下双方父母不愿帮忙照看小孩的原因是什么。虽然照看小孩并不是双方父母的义务,但是老人年纪大了总会比较喜欢小孩,可能年轻夫妻与父母之间有什么误会,可以尝试解开这些误会,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年轻夫妻经过调解之后,反思了自己的不足之处,他们向我保证会好好处理好与上一辈的关系,不会再提离婚的事情。
一村(社区)一顾问工作是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我市律师广泛参与其中,我也担任了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在这一年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要做好这一项工作,就必须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村(社区)里熟人居多,是典型的熟人社会,他们遇到问题最需要的就是调解,而不是兴师动众,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然而,村委会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非法律专业出身的居多,不能给他们专业知识的解答,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化解极易引发激化。所以,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就有了存在的必要性。
为了做好一村(社区)一顾问工作,省、市各级党委政府、村社区都高度重视,颁布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采取了相应的配套措施,并对驻村律师都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比如派驻律师每周至少与村(社区)进行1次电话沟通,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2天,每季度至少为村(社区)企业和群众举办1次法律讲座,每年至少为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一次法律培训。每季度填报《律师进行村(社区)活动统计表》;制作《律师进村(社区)轰动工作记录簿》,顾问律师要详细记录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做到一村一簿、一事一记、一次一记等等。这些文件、措施和要求,是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驻村律师必须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才能使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富有成效。我在工作中也认真践行了这些文件、措施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并做好记录,将村民(居民)的矛盾当成自己的矛盾,将他们的纠纷当成自己的纠纷,积极调解,答疑解惑。
法律顾问的推行,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方面很好地发挥了普法的作用,村(居)民有个什么法律困惑,向法律顾问咨询便豁然开朗;另一方面也使得很多矛盾纠纷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有效、和平地解决,避免上访、群众闹事等情绪化的解决方式,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的和谐与稳定。
服务期可能会结束,但是我的服务不会停止,我热爱为普通民众答疑解惑,喜欢为他们调解纠纷。作为一名律师,特别是作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我会时刻做好为民服务的准备,等待着党和政府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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