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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盈盈
我是山东杰然律师事务所主任肖燕律师,我负责的区域是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范家村、董家村。
我在担任村委法律顾问期间,严格履行职责,积极为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村委与第三人签订重要的经济合同和其他事务的重大决策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积极参加人民调解工作,为农村旧村改造还房、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领域提供法律意见。
在担任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村法律顾问期间,正值国家推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期间,我为范家村和房西村修改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法律意见,修订完善了《房屋租赁合同》《承包合同》等合同。此外还多次接受村委的委托,代理村委参加诉讼活动。其中我对范家村委与范家村东楼区55户居户排除妨碍纠纷诉讼案件印象尤为深刻,本案所涉55户范家村村民已经按照范家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范家村旧村改造还房方案》以宅基地进行了还房,且多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限期搬迁,但仍拒不搬出,在通过协商、劝说、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无奈采取了诉讼解决。为了避免出现大的不稳定因素,先对2户村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件我在接受委托后,在区、镇政府、村委及工作人员的支持下,两案经过张店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范家村委的诉讼请求,判决该两户腾空东楼区房屋,限期搬迁。一审判决作出后,两户村民对判决不服,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并花费巨资从北京请了律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后予以强制执行。该两个案件执行后,仍有29户存在侥幸心理,拒不搬出。我又代理范家村委对剩余的29户全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先予执行。最终,剩余29户同意从东楼区搬迁。该集团案件的解决,离不开区、镇领导及村委工作人员的支持,是村集体依法维权成功的典型案例。
我作为一名村法律顾问和从事法律工作近20年的律师,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秉承公益之心,首先以各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多次义务到村民委员会进行法制讲座,包括到本所其他律师服务的村居,讲课范围涉及到宪法、扫黑除恶、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其次我时刻不忘法律援助工作是律师的职责和使命,经常为村民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使村民及时接受到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作为一名村居法律顾问,我将时刻牢记村居法律顾问的职责,尽心尽力地参加到村集体的各项法律事务中去,为村集体提供更全面、细致、专业的法律服务,确实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战略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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