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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5日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思路、“十个新突破”工作要求和“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城市工作思路,坚持“创新、提升、突破”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建设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2017年协商工作计划如下:
一、专题协商(2项)
由市政协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并主持,市政协办公厅与相关专门委员会共同组织开展。
1、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时间安排:5-6月
牵头部门:经济科技委员会
主要协商部门: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
2、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打造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品牌
时间安排:8-10月
牵头部门: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主要协商部门:市旅游局、相关区县
二、对口协商(8项)
由各分管副主席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
1、加强全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时间安排:3-4月
牵头部门:文教卫体委员会
主要协商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促进在“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城市工作思路中加强城市生态构建
时间安排:4-5月
牵头部门: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主要协商部门: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借助台港澳文化创意优势,促进与淄博陶瓷琉璃等文化产业对接,推动文化名城建设
时间安排:4-6月份
牵头部门:台港澳侨和外事委员会
主要协商部门:市外事侨务办、市台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全市社会化养老产业发展
时间安排:6月
牵头部门: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主要协商部门: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5、推进经开区科学发展和产业园区建设
时间安排:9月
牵头部门:经济科技委员会
主要协商部门:淄博经济开发区
6、经济案件执行工作
时间安排:9月
牵头部门:社会法制委员会
主要协商部门:市法院
7、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
时间安排:10-11月
牵头部门:文教卫体委员会
主要协商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8、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时间安排:11月
牵头部门:社会法制委员会
主要协商部门:市检察院
三、界别协商(5项)
由各分管副主席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界别负责组织开展。
1、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安排:5月
牵头部门:社会法制委员会、青联界别
主要协商部门:市司法局
2、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
时间安排:6月
牵头部门:文教卫体委员会、教育界别
主要协商部门:市教育局
3、推动全市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时间安排:8月
牵头部门:文教卫体委员会、文化艺术界别
主要协商部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促进改善我市台港澳侨资企业营商环境
时间安排:8-10月
牵头部门:台港澳侨和外事委员会、台联界别、侨联界别
主要协商部门:市外事侨务办、市台办
5、推进建材行业精准转调
时间安排:10月
牵头部门:经济科技委员会、经济界别
主要协商部门:市经信委、建材冶金行业协会
四、提案办理协商
具体协商题目根据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征集到的提案研究确定。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市委或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市政协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市直有关部门、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
五、组织实施
市政协办公厅、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要根据此计划,逐一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时间、方法、步骤,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协商活动。专题协商实施方案,由相关专门委员会研究后,报党组会议审定;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实施方案,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及界别研究制定,报分管副主席审定。各项协商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果,要形成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参阅,抄送市政协办公厅、研究室。
对未列入本年度协商工作计划而又确需在市政协协商的议题,由市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提出,经审定后开展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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