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8 16:36: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黄庆华政委在会上做重要讲话
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李贵峰主持会议
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高级工程师信永忠在为市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召开市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会议
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市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观看消防安全视频
大众网淄博4月18日讯(记者 仇晶 赵凯 通讯员 冯岩)18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了解到,4月底之前,淄博将对全市所有消防高危单位开展定编号、定位置、定责任人、制作设备检查表的“三定一表”工作并对他们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档案,7月底之前,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也将完善此项工作。
由于当前正值春夏交替,淄博市各家企业及生产场所的经营活动活跃,用电、用气、用油明显增多,加之淄博市已长时间没有有效降水,诱发火灾隐患的因素和几率增高。记者了解到,目前淄博市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160个,其中部分单位存在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较为混乱,消防设施“标识化”程度低,管理不能责任到人,日常消防管理资料保存不全等问题。
据介绍,为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日常消防管理行为,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决定,在淄博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三定一表”工作法。即对每一个消防设施实施编号管理并张贴设备标识、建立台账,并在台账中写明每个编号设备的具体位置,设备运行状况,并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在张贴的设备标识及台账中,明确该设备的消防管理责任人。而设备检查表则需载明检查日期、检查情况、检查人员等内容,放置于需要定期检查、测试的消防设备内,使消防设施检查现场化。
按照《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淄博市各火灾高危单位需在6月底前按时完成漏电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城市远程监控系统联网、逃生辅助装置的配置工作,并逐步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从7月份开始,淄博市消防部门将对火灾高危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火灾隐患将按照《规定》的要求采取严格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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