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7 14:09:00 作者:罗静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原标题:申请测温免费,退费须分责任
15日,淄博热力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给供暖管道开阀注水。 本报记者 罗静 摄
根据《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在正常条件下不得低于16℃;低于16℃的,供热企业应当减收或者免收热费;因用户原因导致室内供热温度低于16℃的,由用户承担责任。一旦室内温度达不到16℃,市民该如何办理退费呢?退费的标准又是什么?对此,16日记者采访了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客服中心。
申请测温的流程及退费标准
16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往年情况,居民如果认为家里的温度达不到供热最低标准,往往会拨打供热企业的客服热线;客服人员安排热力公司员工上门进行温度测量,测量数据后要经过住户签字认可。如果住户对测量的数据不认可,热力公司的客服中心和企审处会组织人再次前去测量。根据市民的投诉,换热站会制定一个测温计划,按照测温计划去居民家中测温。热力公司客服中心一般在接到申请后当天就安排人测量,最晚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上门测量。
据了解,测温时,住户家中要关闭门窗3个小时以上,并选择房屋中间高约1.2-1.5米处。供暖季结束后,热力公司将对测得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给出结论。如果确定是因为供热企业的原因达不到标准,供热企业会进行退费,是否退费要根据测量数据来确定。退费将在供暖结束后,居民到供热企业的客服部门领取。
根据规定,如果供暖达不到最低温度标准,室温在12℃至16℃(含12℃)时,按天退还日采暖费的50%;室温在12℃以下的按天退还日全额采暖费。供暖公司到市民家中测温不收取任何费用。
并非所有温度不达标都退费
采访中,据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每年供暖季,室温达不到供暖最低标准,并不一定全部都是供暖企业的责任。因供暖企业的原因造成的温度不达标可以申请退款。但是,因市民自身的一些行为或因素导致供暖期间,室内温度达不到供暖最低温度标准的,供暖企业将不进行退款。
“如果市民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换热装置等;未经供热企业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室内装修致使散热器无法正常散热的;不配合供热单位进行室内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发生极端气候,超出供热设施设计规范;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无法正常供热的;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时,这些都不进行退费。”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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