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寻找乡村记忆 保护文化遗产"媒体行启动

2016-05-24 10:10:00    作者:孙晨 丁稳 王镇 陆瑞洋   来源:大众网-鲁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让乡村记忆留住根、留住情。今天上午,淄博“寻找乡村记忆保护文化遗产—媒体行”采访活动在国家级传统古村落-周村区李家疃村正式启动。中共淄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毕荣青为采访团代表授旗,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总编辑刘加增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
1中共淄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毕荣青向采访团代表授旗,“寻找乡村记忆保护文化遗产”淄博媒体行活动正式启动。(王镇 摄)_调整大小

中共淄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毕荣青向采访团代表授旗,“寻找乡村记忆保护文化遗产”淄博媒体行活动正式启动。(王镇 摄)2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总编辑刘加增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徐建彬 摄))_调整大小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总编辑刘加增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徐建彬 摄)

3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周茂松主持启动仪式。(徐建彬 摄))_调整大小

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周茂松主持启动仪式。(徐建彬 摄)

4淄博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宓传庆介绍全市“乡村记忆”工程进展情况。(徐建彬 摄))_调整大小

淄博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宓传庆介绍全市“乡村记忆”工程进展情况。(徐建彬 摄)

5淄博“寻找乡村记忆保护文化遗产—媒体行”采访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徐建彬 摄))_调整大小 

淄博“寻找乡村记忆保护文化遗产—媒体行”采访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徐建彬 摄)

  大众网—鲁中网淄博5月24日讯(记者 孙晨 丁稳 王镇 陆瑞洋)“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让乡村记忆留住根、留住情。今天上午,淄博“寻找乡村记忆保护文化遗产—媒体行”采访活动在国家级传统古村落-周村区李家疃村正式启动。中共淄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毕荣青为采访团代表授旗,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总编辑刘加增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

  据了解,本次活动由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主办,淄博市文物事业管理局、淄博市网络文化办公室、山东大鲁网络有限公司承办。来自淄博日报、淄博人民广播电台、淄博电视台、鲁中晨报、淄博晚报、大众网、齐鲁网、鲁网、淄博新闻网、新聊斋、鲁中网等10余家新闻媒体的数十名记者,将在四天时间内,深入淄博五区三县实地采访,用敏锐的视角聚焦文物古迹、人文故事,深度挖掘淄博文化保护传承和遗产旅游开发的新亮点、新做法、新成效,寻找乡村记忆、保护文化遗产,讲好淄博故事,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淄博文化名城建设。

  淄博历史悠久,素有“齐国故都”、“五大瓷都之一”、“陶琉之乡”、“蒲翁故里”之美誉,淄博是齐文化的发祥地,是古代蹴鞠的发源地,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经过近万年的历史文化积淀,淄博蕴藏着丰厚的地上和地下文化遗产。据统计,全市现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2374处,其中包括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83处。

  自2015年4月份以来,淄博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先后召开了两次“乡村记忆”工程推介会,邀请省内高校教授和民俗专家对 “乡村记忆”工程加以指导,并确定了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万家村、淄川区张李村等14家首批试点单位。另外,市文物部门还选择了6至7处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古村落,作为“乡村记忆”工程建设的重点候选对象进行宣传报道,意在唤醒社会各界对乡村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增强文化自觉与自信,让深藏在村庄里的古建筑“活”起来,让美丽的古村落“活”起来。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总编辑刘加增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他说,“寻找乡村记忆保护文化遗产—媒体行”是淄博新闻宣传和文物保护工作中一次重大主题活动。本次活动紧扣淄博“文化名城”建设的着力点,活动采访报道将依托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融媒体传播矩阵,发挥移动新媒体传播优势,充分挖掘淄博五区三县传承弘扬传统文化、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新成绩和新亮点。

  启动仪式上,中共淄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毕荣青向采访团代表授旗,“寻找乡村记忆 保护文化遗产”媒体行活动正式启动。

  中共周村区委书记韩昆山,鲁中晨报社总编辑孙宏弢,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傅斌,中共周村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耿玉河,山东大鲁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范荣鹏等出席启动仪式。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周茂松主持启动仪式,淄博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宓传庆介绍全市“乡村记忆”工程进展情况。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旅游局、淄博市规划局、淄博市住建局、周村区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启动仪式。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颖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