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暖情意浓 淄博张店警方又收到锦旗啦!

2024-03-20 08:42:01 来源: 海报新闻 作者: 王越

  大众网记者 崔照琪 通讯员 许红 刘亚楠 淄博报道

  三月,万物生长,好事正酿,在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的户籍窗口也是春意满满、情意浓浓……李女士将一面写有“高效规范办实事 真诚贴心为人民”的锦旗送到了和平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的手中。

  “求您帮帮忙,可不能耽误孩子考试呀,我们应该怎么办?”近日,和平派出所户籍室接到这样一个求助电话。李女士的孩子今年准备参加中考,需要提前办理身份证。可孩子的户籍在福建省,由于目前学习任务比较重,没有时间回老家办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您别着急,现在省外首次申领身份证不用回老家了,您来我们派出所也可以办理……”窗口工作人员一边安抚李女士的情绪,一边向她传达最新的便民服务政策,并在电话中详细告知了其办理身份证所需要携带的材料。听到电话那头焦急的声音,考虑到学生临近中考学业繁忙,工作人员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为李女士的孩子办理了身份证,帮其解决了燃眉之急。

  次日,李女士带着锦旗来到了和平派出所户籍室以表感谢。户籍工作人员表示会继续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群众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春风和煦,旗暖人心,小小锦旗承载着责任和肯定,紧系着警心与民心!

  便民服务小贴士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实现“跨省通办”,不回老家也能办!

  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21个省、市,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均可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所需材料:

  年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请办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初审编辑:田泽文

责任编辑:李玉梅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