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二届“学院创意杯”和2022年度“泰山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启动

2022-05-10 09:2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孙莹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孙莹 淄博报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文化宣传创新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广告从业者、创意者的创作热情和设计潜力,推动全市广告产业在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中发挥更大作用,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中共淄博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淄博市广告协会开展山东省第十二届“学院创意杯”和2022年度“泰山杯”广告创新创意大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征集范围

  “学院创意杯”广告大赛征集全国各有关院校在校师生2021年9月1日后创作且未参加过其他大赛的原创广告作品。

  “泰山杯”广告大赛征集广告企业、广告主、媒体单位2021年9月1日后创作的商业类广告作品。

  作品规格

  征集评选作品分为:视频(包含影视广告、短视频)、平面类(包括户外、摄影)、音频类。

  1.视频类:作品格式为MPEG4或MPEG2,时长不超过120秒(短视频时长限8分钟以内)。“学院创意杯”大赛短视频需有故事情节及人物角色,以展现校园风貌、校园生活、校园形象等为主。

  2.平面类:报送作品尺寸为29.7x42(cm),作品电子版存储格式为jpg,不低于300万像素,色彩模式CMYK、RGB各一份,5MB以下,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RGB或CMYK”。

  3.音频类:作品格式为MP3或WMA,时长不限。

  报送要求

  各类参赛作品分为单件作品和系列作品,内容相关联的2幅(条)以上(含2幅、条)作品属于系列作品,按一件作品参加评选。每人每类报送作品不超过3件。视频、音频、平面类作品由参赛本人或者组织单位负责人直接报送上传作品至大赛官方评审系统。

  奖项设置

  本次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按照参加“学院创意杯”、“泰山杯”两项大赛,分别设金奖10件、银奖20件、铜奖30件和优秀奖若干件;获铜奖以上作品颁发奖杯和证书,获优秀作品奖的颁发证书。

  专家评审委员会分别组织实施视频类、平面类、广播类评选,经逐级淘汰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作品等次。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在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予以通报。

  征集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对为本次征集活动组织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时间安排

  宣传发动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

  作品征集阶段:自2022年5月15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

  作品评审及获奖作品公示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获奖作品展播展览:7月1日至7月30日,发文通报获奖作品,举行颁奖仪式并组织展播展示。

  参赛方式

  参赛单位和个人按相关作品规格要求发送到淄博市广告协会邮箱zbsggxh@163.com,作品征集咨询电话:0533-3110234(淄博市市场监管局)、0533-6212306(淄博市广告协会)

  相关保障

  本次组织参赛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市场监管局、市委教育工委和市广告协会将适时在全市重要媒体、重要位置和重要展会上择优展播本次大赛参赛作品。

  本次征集活动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山东省第十二届“学院创意杯”和2022年度“泰山杯”广告创新创意大赛,大赛获铜奖以上作品,将被择优在省市媒体和有关展会上予以展播展示,“泰山杯”广告大赛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中国国际广告节“中国广告长城奖”大赛。

初审编辑:田泽文

责任编辑: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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