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桓台县人民法院:妥善化解股权纠纷 保护中小投资者

2021-09-14 23:36:00 来源:  作者: 张铃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颖 通讯员 胡正强 淄博报道

  近期,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审理了原告张某等七名中小投资者请求被告山东某建设公司收购股权一案。原告张某等七人主张其系山东某建设公司的股东,山东某建设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多元,连续五年盈利,但基于扩大经营等需要,连续五年不向出资人分红。该七人多次向山东某建设公司提出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持有的股份,山东某建设公司均拒绝收购。七名原告分别向桓台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山东某建设公司收购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案件受理后,合议庭准确把握立法精神,积极与各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取得沟通,向各方释明立法内容,妥善平衡各方利益,通过分析公司的股权结构、该七人的出资情况及与公司注册资本的关联,厘清该公司与七名原告之间名为出资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引导公司与七名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在法院监督下,调解协议妥善履行,原告与公司之间的纠纷也得到圆满化解。

  在审理公司类纠纷案件中,桓台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导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商事审判专业化能力,积极运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降低公司类纠纷解决成本,通过妥善化解股东之间矛盾,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为地区营商环境优化增添新动力。

初审编辑:李兆滨

责任编辑: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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