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桓台县法院出具首份“民诉前调”民事调解书 帮助学生顺利入学

2021-09-03 15:17:3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铃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兆滨 通讯员 胡正强 淄博报道

  8月27日,桓台市民任某因孩子入学问题,到桓台县法院咨询变更抚养关系相关事宜。立案人员经了解得知,任某与王某原系夫妻关系,婚生一子王某甲。2018年1月16日,双方在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经调解离婚。调解协议约定婚生子王某甲由其父王某抚养。离婚后,父母双方均在桓台生活创业。因王某从事广告制作安装,对儿子照料不便,王某甲近两个月来实际跟随任某生活。新学期,任某想让儿子王某甲在其住处附近学校入学,但学校告知其不是孩子监护人,不能根据其住所确定儿子就读学校。任某表示,学校新生报名已经开始,当日下午5点前必须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非常着急。

  立案员在了解情况后,对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程序、需准备材料等都进行了“一次告知”,并现场“肩并肩”对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立案、视频调解操作程序进行指导。下午,任某在调解平台申请立案后,立案庭特邀调解员立即联系双方在线进行了调解,很快达成如下协议:一、婚生子王某甲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申请人任某抚养;二、被申请人王某在2021年9月1日起,每月20日前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支付儿子王某甲抚养费,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止。

  指导法官依据该协议出具了桓台县法院第一份“民诉前调”民事调解书,在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送达,并告知当事人按照协议主动履行约定的义务。

  当日16时20分左右,申请人任某持该民事调解书及其他报名材料,前去给儿子办理了报名手续。

  9月1日下午,经回访得知,任某儿子王某甲已经被正式录取为本县某学校新生,任某非常感谢桓台县法院解决了自己的急事难事。

  桓台法院一直以来都把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当作头等大事来迅速推进落实,特别是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法院干警充分利用“智慧法院”等建设成果,不断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向深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初审编辑:张铃

责任编辑: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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