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重磅发布“人才生态七条”政策

2021-06-24 11:30:0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徐丹青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徐丹青 赵秋瑶 通讯员 徐磊 淄博报道

  6月24日上午,淄博高新区召开“人才生态七条”政策发布会,淄博高新区工委副书记吕红星对淄博高新区“人才生态七条”政策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发布会后接续召开了人才政策座谈会,新华制药、山东工陶院、智洋创新、一诺威、亚华电子5家企业与媒体代表针对本次出台的淄博高新区“人才政策七条”深入沟通交流。

  记者了解到,本次发布的淄博高新区“人才生态七条”,作为淄博高新区人才工作的又一次政策创新,是在全面落实“淄博人才金政37条”基础上,坚持生态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系统梳理企业等用人主体的人才需求,进一步完善淄博高新区人才政策体系,具有很强的系统性,覆盖了产才融合、人才引进、本土人才培养、人才服务等促进人才发展的方方面面,为解决企业引才难、留才难等问题,培育企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为构建全方位人才生态系统奠定了良好基础。详细内容为:

  一、鼓励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对引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和重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能力,有助于推动淄博高新区产业发展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经评审,以财政扶持、股权投资等方式,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资助。(责任单位: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金融局)。

  二、共建新型研究生培养基地。围绕淄博高新区主导产业和新经济产业,支持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新型研究生培养基地,为企业定向培养高端产业人才。对与淄博高新区共建新型研究生培养基地的高校,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补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经基地培养且毕业后留区工作5年以上的研究生,给予全额学费补贴和集中培养期间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工作不满5年的,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学费及生活补贴。鼓励企业推荐职工参加新型研究生培养,按照每人10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

  三、做优做实柔性引才。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对企业柔性引进的重要科研项目或产业化项目技术负责人,经评审,每年按照在淄博高新区实际取得劳动报酬的30%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年累计补贴总额最高20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用好用活本土优秀人才。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每年评选一批中青年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授予“火炬英才”称号,在四年管理期内,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人才津贴。每年评选一批高技能优秀人才,授予“火炬工匠”称号,给予每人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人社中心)。

  五、鼓励企业市场化招才引智。对在淄博高新区注册设立地区总部的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扶持。鼓励企业通过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引才工作,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服务费的10%-20%,给予企业引才经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责任单位:人社中心)。

  六、实施多元化人才安居工程。对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产业发展、产业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顶尖人才,经评审给予最高1000万元购房补贴(责任单位: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发展局)。建设高层次人才居住区,对全职引进和自主培养的市级以上人才,经评审给予50-300万元购房补贴(责任单位: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标准规划建设2万套商品房性质的青年人才公寓,根据企业纳税、人才等情况,以土地、建设等成本,定向配置人才公寓,5年后可上市交易(责任单位:建设局)。

  七、营造人才成长发展生态。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专户,为引才提供编制保障。设立淄博高新区人才俱乐部,向紧缺人才发放“高新优才卡”,可凭卡享受教育、医疗等定制服务,优化人才服务生态(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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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i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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