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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全体委员会议举行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唐菁 通讯员 苑伟 李海荣 淄博报道
12月2日,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换届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会议中发布了市消保委8年来的工作报告。
近年来,淄博市消保委始终坚持“大消保、大维权”理念,牢牢把握消费者的维权需求,在化解消费纠纷、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履行社会监督职责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坚持积极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2012年以来,淄博市消保委连续四届获得中消协“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两年评一次),多项工作获得省消协创新奖。2019年淄博市首次入选参加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取得了全国第9位,全省第3位的优异成绩。
编织基层“一张网”
让消费维权无盲点
为切实解决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淄博市消保委建立消保委基层分会86个,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560个,基层组织建设逐渐规范,为下一步维权触角向基层延伸,提高维权服务受众面打下坚实基础。
市消保委多形式开展消费体验,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开展消费体验活动22次,走进57家企业,让广大消费者亲身体验生活中所食、所行、所用商品生产服务的全过程,有效提振消费信心,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针对重大典型消费维权案例,市消保委创新监督方式,陆续开展了十大商场超市服务质量调查评议活动、交通客运场站服务体验调查活动、汽车售后及维修服务问卷调查等有影响力的消费调查活动,为促进行业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发挥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对辖区内消费品和服务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及检验问题等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参与收费问题座谈会、价格调整听证会等会议,关注民生、建言献策。
招来维权“啄木鸟”
为纠纷调解添力量
8年来,市消保委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消费纠纷领域,有效地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联动衔接,进一步减少了维权成本、完善了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为广大消费者成功解决了很多疑难纠纷。依托区、县消费纠纷调解工作联动机制,在市场监管所设置“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村居、社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确保辖区内消费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成立淄博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委员会,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大维权”的协同共治新格局基本形成。8年来,全市消保委各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投诉21.16万件;市及区县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咨询3.7万件,投诉1.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45.61万元。
通过聘请 “大学生村官”和“服务社区大学生工作者”,在全市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中精选,在全市范围内招募等方式,不断发展壮大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至365人,积极发挥监督员、情报员、宣传员作用,营造共治氛围。
下一步,淄博市消保委将认真履行《消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消费引导,强化纠纷调处,创新维权机制,推动社会共治,努力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淄博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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