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俩男子合作偷土被抓 属于破坏国土资源行为

2020-09-30 22:03:1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许炳棋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许炳棋 通讯员 李媛媛 高文真 淄博报道

  近日,高青警方经过分析研判,成功破获一起盗窃土方案件,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8月10日21时许,高青县青城镇某建工公司报警称,有人盗窃施工土方400方,涉案价值5200元。

  接到报案后,青城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调取监控视频。由于作案时间为夜晚,监控录像视线模糊,经仔细分辨,只能确定嫌疑人的基本体貌特征及作案车辆的车型。

  获取这一线索后,民警立即开展走访调查。经细致工作,发现辖区某村一男子谭某有作案嫌疑。经查,谭某已潜逃,遂被派出所上网追逃。

  9月19日,民警前往辖区某村走访排查时,发现一体貌特征与嫌疑人相似的男子,民警随即将其控制。经审讯,该男子正是盗窃土方的犯罪嫌疑人谭某。谭某交代了自己被同伙于某指使盗窃土方的犯罪事实。

  9月28日,民警在开展全市统一治安清查行动过程中获取线索:双节将至,于某将回家看望老母亲。民警立即赶赴其家附近蹲守,终于在当晚将回家的于某成功抓获。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土虽然随处可见,但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盗窃土方属于破坏国土资源的行为,市民发现后应积极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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