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问政走进户政管理处: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导向锤炼户籍服务“硬核”

2019-07-12 09:27: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孙晨 胥孜婕 许炳棋

  █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孙晨 胥孜婕 许炳棋 通讯员 董春鸽 董雯 王婷婷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响,让热线问政户政管理处处长的活动现场立刻安静了下来。

  7月10日上午10:00,淄博市公安局热线问政公安局长走进市局户政管理处,王伟处长早早带领相关负责人在这里等候接听群众热线,解答户籍事项办理疑惑。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始终把群众办事诉求当作努力提升服务效能的考卷。作为答卷人,近年来,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导向,异地办证、不见面审批等一系列便民惠民创新举措的落地,让群众在阅卷时除了满意还感受到了太多的惊喜。而对于今天的热线问政,王伟他们深知这又是一次接受群众检验、再次锤炼服务“硬核”的宝贵战机。

  向“户籍办理”多头跑说再见 群众热线电话里连说三个感谢

  听到电话铃声响起,现场参加问政的所有人员迅速进入状态,坐在桌前的王伟,身子前倾正坐,接起了桌上的电话。

  “这里是淄博市公安局热线问政的现场,我是市局户政管理处处长王伟,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王伟说。

  “你好,王处长,我家是内蒙的,在淄博上大学,今年暑假参加学校的暑期实践,无法回家,由于外出需要身份证,昨天才注意到身份证到期了,咱们这边能否异地换证吗?”大学生小李今天第一个打进电话,电话中说话有些急切。

  “小伙子,不要着急,可以异地换证,没问题。”听到电话那边有些着急,王伟用很肯定的语气回复说。

  “太好了,那怎么办呢,需要带什么材料,在哪里能办?”小李听到可以换证的回答后很欣喜,又紧接着一连问了多个问题。

  王伟耐心的回复说:“淄博市以外的户籍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长期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因身份证件丢失、损坏、到期的,可以在我市进行异地换证、补证。今年7月1日起,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户籍管理领域推行“1+6”服务模式,对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手续进行了大幅简化,您只需凭本人申请到就近的派出所即可办理,换领身份证的,别忘了带旧身份证。”

  “奥,这太方便了,感谢,感谢,感谢,我这就去办。”小李连声道谢。

  户政处长现场变身政策宣讲员 为外来人才解答落户疑惑

  与小李所遇到的问题不同,今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小孙凭借出色的技术被淄博的一家网络技术公司录取,优厚的待遇,优美的宜居环境,让小孙有了落户淄博的念头。“能不能落户?”“去哪办理”“怎么办理”带着这些问题,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小孙拨通了淄博市公安局的问政热线。

  “我们很真诚的欢迎每一位人才来淄博发展,扎根淄博、落户定居,向您这样的条件落户淄博没有问题,欢迎,欢迎。”王伟说。

  王伟变身政策宣讲员,在电话中热情耐心的向小孙介绍说,2018年,淄博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淄发〔2017〕34号)文件精神要求,出台了《人才落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今年印发了《淄博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减证快办便民制度创新改革20条服务措施》,更大幅度放宽了各类人才落户我市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打算来淄博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均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根据《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试行)》属于“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以下统称高层次人才);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成人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取得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已被市外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新生或在校生,毕业后打算来淄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

  “在办理户籍的过程中,我们努力为群众提供最方便的服务。”王伟诚恳的说。自己的疑惑解决后,小孙很满意的挂断了电话。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王伟每接完一个电话,都将问题在笔记本上记下。“怎么办理居住证?”“出生日期登记错误能不能修改,怎么办理?”王伟告诉记者,为了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我们将常见的办理问题进行分类,并在淄博市网上公安局、淄博公安微信公众号、淄博警方微博等平台进行发布,对于今天问政现场群众咨询的问题,他们下线后将进行汇总梳理补充到“户政办事指南”中,对方便群众办事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

处长声音:

做强做实淄博户政品牌 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

  “户籍窗口,是群众审视公安工作的一扇窗户;户籍民警,是群众眼里公安民警的代言人。我们不辱使命,我们也如履薄冰,在大数据化的时代里,淄博户政将砥砺前行,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向精准化、个性化、智能化服务方向迈进,为淄博人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将是淄博户政永远不变的承诺。”王伟处长在问政现场接受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近年来淄博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一次办好”工作,以信息化推进民生领域制度创新改革,实现“不见面审批”和“一门式、一窗式、一网式”办理,不断做实做强淄博户政品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减证快办服务便民 20条创新改革举措落地

  2019年,淄博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推出户籍管理减证快办便民制度创新改革,并被市委改革办作为改革亮点在全市推广。4月,配套出台淄博市公安局20条服务措施,简化申请材料,降低落户门槛,压缩审批时限,优化业务流程;推行多项户籍业务“全市通办”,实现就近办理;落实容缺机制,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时,对于主项不缺、符合办理条件的,先行受理,边办边补,避免群众二次申请;最大限度减少办理户籍业务所需材料,能够通过公安机关内部核查的,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证明材料。

  节假日首日办事“不打烊” 身份证件实现24小时办理

  淄博市公安局在全省首推城区派出所户籍窗口办公面积原则上不少于60平方米。不断提高户政管理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推行全市城区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首日正常办理身份证、居住证业务服务。投资200万元在部分户籍窗口配备了身份证自助领证机和自助申领机,方便群众24小时随时办理身份证件;市局统一为各分县局配备了临时身份证制作机和居住证制作机,实现临时居民身份证立等可取和居住证当场制发;对丢失、补办户口簿、户口迁移证件的,全部免收工本费。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落实“户籍民警首问负责制”、“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等便民措施,让群众真实感受到了公安机关贴心、暖心服务。

  人才落户“零门槛”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提质增效

  淄博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围绕“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这一主题主动跟进、有效服务,为我市“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的城市工作思路和建设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的奋斗目标提供人才落户保障。2018年3月,市公安局制定出台《淄博市公安局人才落户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全面实行人才落户“零门槛”,6大类人才可“先落户、后就业”、“先落户,后创业”、“先落户,后定居”,简化人才落户手续,畅通人才落户渠道。为确保人才落户优先办理,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户籍窗口专门建立了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在市、县两级户政部门设立服务专员,安排专人负责人才落户的业务办理、政策咨询以及协调工作。2019年3月,又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限制,取消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落户年龄限制和驻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迁户限制。截止目前,全市本科学历落户4445人,研究生落户5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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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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