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最高可领取3万元补贴

2019-05-09 17:13: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海报新闻 作者: 张雪

  大众网淄博·海报新闻5月9日讯(见习记者 张雪)今日,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申报2019年度张店区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的通知》。据通知,张店区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最高可领取3万元补贴,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31日。

  哪些人可以申报

  机构范围是指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含中央、省、市属驻张店区企业,不含劳务派遣类企业);扶持的对象是指毕业后三年内全职到我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2017年12月13日,市委、市政府(淄发[2017]34号)文件下发后,毕业三年内在我市初次就业并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申请购房补贴的,须为本人首次购房,在劳动合同期内工作满1年以上的;全职在淄工作五年内可申请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后,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补贴发放标准

  本科学历给予每年6000元的租房补贴,工作起连续享受3年;首次在淄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每年1万元的租房补贴,工作起连续享受3年;首次在淄购房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领租房补贴。《淄博市在企业工作的硕士、本科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下载附件1,或现场填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金融机构代发工资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容缺);与企业签订的三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可容缺)。

  申领购房补贴。《淄博市在企业工作的硕士、本科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下载附件2,或现场填写);购房合同和发票、社会保障卡原件;金融机构代发工资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容缺);与企业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可容缺)。

  以上申报材料报送到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A区1-4号窗口(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联系电话:2158796。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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