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余家问题单位“上榜” 淄博通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检查情况

2019-01-18 14:58: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海报新闻 作者: 胥孜婕

  大众网淄博·海报新闻1月18日讯(记者 胥孜婕)昨日,生态淄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检查情况通报 (第一轮)》,共检查各类排污单位 187 家(个)40余家(个)单位存在环境问题被通报。 

  2019年1月10日—1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组成7个专项行动小组,对中心城区及周边的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涉气企业无组织排放、末端治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管控等工作落实情况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对张店科技工业园、张店东部化工区、高新区 傅山片区、桓台县果里片区、桓台县唐山片区、经济开发区等区域开展拉网检查,共检查各类排污单位187家(个),其中,工业企业144家,施工工地14家,重点道路29条。 

  通报中指出,企业主体责任和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查中发现,各企业仍然存在治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大部分企业被动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开展治污工作,但缺乏主动治污意识,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符合要求的治污整体解决方案。区县在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落实上存在诸多问题,制度建设不健全、工作责任不明确,网格员执法标准不严格、业务能力不高,对辖区内排污单位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对自身职责的理解和定位不明确,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另外,中小型企业治污设施运行不规范。主要是部分小型企业虽然安装了VOCs治理设施,但没有运行维护记录或运行维护记录不规范;委托第三方做了监测,但没有监测设施的处理效率;大部分光氧催化设施处理效率低,与设计或环评要求不符。在焊接、喷漆、除尘等工序中,焊烟收集器不正常使用或集气罩较小、效果差,收尘设施不完善,无组织排放较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业企业中,火电、钢铁、焦化等重点企业煤场、料场封闭不严,厂区内道路、地面积尘严重。施工工地、道路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扬尘 管控措施落实不力,道路洒扫保洁不及时等问题仍然存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不扎实。具体表现在,企业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的企业未按照2018年新修订的预案要求取消蓝色预警及响应;应急减排措施不具体,未在应急响应前明确错峰时间段或停限产具体时间及生产线;应急措施信息公开不规范,绝大多数企业未在企业信息公开栏公开分级响应措施及要求。 

  整改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存在问题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和行政处罚。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建设规范治污设施运行各区县组织对辖区内企业治污设施特别是VOCs治污设施进行拉网排查,对不符合环评要求、治理设施效率低、运行不规范等问题要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并加强监督监测,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等扬尘管控,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建筑工地、道路等加强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落实“8个100%”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和重点道路洒扫保洁要求,对不按要求落实的,依法停工整改和行政处罚。 指导企业及时修订完善企业预案,明确分级响应措施,明确具体停产限产生产线及停产限产时段,并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强化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执法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措施的,依法实施查封扣押。 各区县要对照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开展拉网排查,对存在问题企业按要求实施整改落实。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将不定期组织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刘颖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