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工商分局、消保委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2018-11-08 17:0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徐丹青

  大众网淄博11月8日讯(记者 徐丹青 通讯员 李智 刘伟)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越来越近,各大电商纷纷推出了“限时抢购”、“爆款秒杀”、“巨惠特卖”、“购物返现”等各类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参与。然而,“双十一”期间也是相关投诉的高发阶段,在“买买买”的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淄博高新区工商分局、淄博高新区消保委发布消费预警,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要理性选择、科学消费。 

  按需消费。根据个人实际需求,拟定购物清单、查找信誉商家,货比三家再出手,切忌冲动消费。切勿被“爆款秒杀”“巨惠特卖”诱惑,忽视实际需求和比价的必要性。在“双十一”过后,盘点自己的战利品时就会发现,其中一部分商品属于不必要的购入,或遭遇商家设置的价格陷阱。 

  “货比三家”。一些电商早早地为自己的网店挂上了“超低折扣”、“最低价格”的宣传标语。很多消费者看到价格眼前一亮,认为“买到就是赚到”,不假思索地下单付款。但有的促销商品先抬价再打折,更有甚者以次充好,商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之前,一定要仔细查看活动的详细情况以及店铺和商品的相关评价,对不同的购物平台和商铺进行“货比三家”后再做决定。关注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及促销规则,不要盲目支付定金。根据《合同法》规定,“定”和“订”字区别很大,定金一旦支付,不可退,下单前要确认商品是否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另外,因为“双十一”商品交易量激增,还要做好配送延迟的心理准备,不要在此期间购买急需的物品。 

  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不要轻信网络引擎的搜索结果,更不能轻信和点击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从以往投诉来看,通过网络引擎的搜索找到商家并购物,发生货不对版、付款后被拉黑的情况较多,而通过正规的交易平台购物,即使发生纠纷也能迅速解决。 明确商家对于优惠活动的种种前置条件。对于“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定金恕不退还”等不合理条款要坚决予以抵制。但有四大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一是消费者定制的商品;二是鲜活易腐的商品;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 

  安全支付。有的消费者反映在网购支付的过程当中,个人信息遭到泄露,甚至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支付时,一定要选择信用良好的网购平台和网络店铺,使用正规的第三方支付软件。切忌在QQ、微信等聊天工具进行转账交易,在交易过程中不要轻易透露真实姓名、证件号码以及银行帐号密码等关键信息。  

  注意存证。“双十一”期间,个别商家为了提高销量,不惜进行虚假宣传来博取消费者的关注。建议消费者在交定金的时候一定要先咨询客服,了解清楚交定金抵用后的价格,交定金后是否能抢到优惠券,如果抢不到定金是否退还,以及优惠券的适用范围等信息。对于商家所给予的“退款”、“退货”、“保修”等承诺,要注意截图存证,避免掉进黑心商家的“规则陷阱”。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送货单等,收货时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货单不符时,要注重保留证据,拒绝签收。对于未收到货的要及时与商家进行联系,并在平台上发起维权保障自身的权益。

  同时,淄博高新区工商分局、淄博高新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平台客服发起维权投诉,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者经营者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消协组织等投诉维权。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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