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博山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等5家单位被处罚

2018-08-15 18:15: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胥孜婕

  大众网淄博8月15日讯(记者 胥孜婕)近日,淄博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公布一批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使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人员从事婚前医学检查、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等,共5家单位被处罚。

  博山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因使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人员从事婚前医学检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000元处罚。

  临淄区中医医院,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被处以警告并罚款3000元处罚。

  张店起点美发店,因违反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规定,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00元处罚。

  曲振东,因违反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规定,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00元处罚。

  周村区宾至商务宾馆,因违反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规定,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元处罚。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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