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食药监局公布抽检信息 多家商超被曝光

2018-08-06 17:15: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边增雨

  大众网淄博8月6日讯(记者 边增雨)8月6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抽检信息通告,本次抽检共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大类食品的37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57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

  淄川昆仑镇李雪峰超市销售的从刘金凤(供货者名称)购进的上海青油菜,镉(以Cd计)检出值为0.39 mg/kg,标准规定为≤0.2 mg/kg。

  淄川经济开发区昀娟超市销售的从淄川蔬菜批发市场内(供货者地址)购进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026 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淄博新星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南石分店销售的从李中生(供货者名称)购进的桔子,三唑磷检出值为0.75 mg/kg,标准规定为≤0.2 mg/kg;丙溴磷检出值为0.25 mg/kg,标准规定为≤0.2 mg/kg。

  淄川双杨颉原霖水果店销售的从张店区博发水果批发市场(供货商地址)购进的橘子,三唑磷检出值为0.52 mg/kg,标准规定为≤0.2 mg/kg。

  淄川双杨小妮水果超市销售的从张店区博发水果批发市场(供货商地址)购进的橘子,丙溴磷检出值为0.61 mg/kg,标准规定为≤0.2 mg/kg。

  淄博绿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从王某(供货商名称)购进的韭菜,镉(以Cd计)检出值为0.12 mg/kg,标准规定为≤0.05 mg/kg。

  临淄洲际果品经营部销售的从张某(供货商名称)购进的鲜鸡蛋,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检出值为42 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临淄区皇城镇物尔购超市销售的从张某(供货商名称)购进的鲜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0.69 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临淄区敬仲镇洪钢商店销售的从曹光民(供货商名称)购进的鲜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0.31 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淄博文昌湖区萌水镇欣浩农产品商店销售的鲜香菇,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08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淄博文昌湖区萌水镇盛源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检出值为180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沂源县东里镇许元会商店销售的小油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14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

  沂源县城城区农贸市场李维军摊位销售的黄瓜,氧乐果检出值为0.13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

  淄博久久连锁有限公司总部超市销售的自博山掩的蔬菜批发市场(李乐良)购进的黄瓜,克百威检出值为0.081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

  记者了解到,目前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经营企业所在地淄川、博山、临淄、沂源、文昌湖区等区县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立即采取下架、退市等措施,控制风险,并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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