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全面启动“一次办好”事项梳理

2018-06-20 09:48:00 来源: 淄博晚报 作者: 沙红翠

  晚报讯 (记者沙红翠 通讯员李晓艺)昨日记者从市编办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省安排部署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淄博市积极谋划,提前行动,在进一步完善市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率先启动“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梳理公布工作。

  什么是“一次办好”?

  “一次办好”即“一次办结、群众满意”,以“应办即办”为原则、“说办就办”为承诺、“一次办结”为目标、“办就办好”为理念,倒逼各级各部门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据了解,“一次办好”既是对我市前期推行“五大行动”以及“零跑腿”“只跑一次”改革的深化拓展,也是对浙江“最多跑一次”、江苏“不见面审批”等经验的借鉴提升。

  根据市编办的权威解读,此次改革着眼点从“跑”转变到“办”,改革目标从“办结”提升到“办好”,改革范围从依申请的政务服务扩大至政府全部行政行为,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拓展了改革的范畴。主要是依申请办理的事项,企业和群众办“一件事情”,在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到获取办理结果,政府要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论“见面不见面”“跑腿不跑腿”“线上线下”都要实现“一次办好”。

  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同时,各级政府要按照“一次办好”理念,主动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具体的政务信息,最大程度、最大范围普及公共服务,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一次办好”事项的三个层次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企业和群众办理的角度分析,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主要包含三个层次:

  一个部门(单位)的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主要是指已在行政权力清单(包括行政许可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列明的某个依申请事项,部门(单位)受理后,可以做到“一次办结、群众满意”。

  一个部门(单位)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主要是指列在一个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的两个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部门(单位)将其整合在一起合并受理,可以实现“一次办结、群众满意”。

  多个部门(单位)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主要是指列在两个以上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的两个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涉及到的各部门(单位)协调配合,将相关事项有效整合在一起,可以实现“一次办结、群众满意”。比如“不动产登记”,包括资格审核、房源核验、网签、交易审核确认、税款缴纳和登记发证等事项,分别由住建、地税和国土部门办理。如果三个部门实行“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则可实现“一次办结、群众满意”。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一次办好”事项梳理公布工作首先从第一层次切入、破题,为下一步针对其他两个层次开展工作积累经验、创造条件。有条件、工作基础较好的区县和部门也可以对三个层级的事项一并压茬进行梳理。

  7月底前公布第一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据了解,本次梳理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主要包括两类:

  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即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四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其他行政权力中依申请办理的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监督等依职权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及其他行政权力中依职权办理的事项,不列入梳理公布范围。

  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即需要群众和企业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单位)才办理的服务事项。部门(单位)主动服务事项,不列入梳理公布范围。

  据了解,本次梳理公布工作,本着“谁梳理、谁公布、谁负责”的原则,7月底前,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第一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9月底前,再按照相同程序公布第二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网上统一公布之后,市和各区县政务办要将本级“一次办好”清单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中公布,方便企业和群众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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