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淄博3月28日讯(记者 刘江)3月28日上午,淄博市召开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协调会议,淄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锡良出席会议并讲话。淄博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支队等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据悉,为扎实做好2018年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殡葬管理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强化安全管理,打造平安清明。淄博市各区县要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 “三个必查”,即: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通知》还在增强服务能力以及规范信息报告等内容做了明确要求。各区县要要在清明节前按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督促检查。“八不得、八提升”即:不得出现 “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行整改,提升群众满意度。要坚持绿色发展,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和低碳祭扫。各区县要全面落实清明节安全值班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 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淄博市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4月2日至7日安排专人值班。
淄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锡良在讲话中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的责任感。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压力,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政府关于清明节祭扫工作部署上来,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今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要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清明节祭扫工作,涉及宣传、民政、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多个部门,是对政府综合管理能力和协调保障能力的一次考验,也是一次检阅。因此,要坚持多措并举,强化部门配合,统筹做好祭扫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淄博市清明节服务保障水平。要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殡葬宣传,落实应急值守制度。要强化组织领导,努力实现“平安清明”目标。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意识,压实部门责任。做好信息报送,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全面收集、掌握祭扫工作情况,及时上报祭扫相关数据,妥善处置相关突发性事件,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送市政府。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清明节即将来临。在这个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时节,我们倡议:在全市积极开展社区公祭、鲜花祭扫、家庭追思会、踏青遥祭等现代祭扫方式祭祀先人,文明生态祭扫,争做文明市民,共建文明生态城市。
一、倡导祭扫新理念,实行文明生态祭扫。党员干部要积极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文明生态祭扫,大力倡导社区公祭、鲜花祭扫、网上祭英烈、家庭追思会、种植纪念树、“时空信箱”、“思念墙”等方式祭祀先人,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学校、小区、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烧纸钱、化冥物,不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把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二、发扬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发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常回家看看,多关心老人,多尽孝道,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坚持从俭办丧,文明祭扫,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不在住宅小区搭建灵棚从事殡仪活动,不搞封建迷信,不搞铺张浪费;倡导骨灰深埋不留坟头,推广小型墓,不修大坟、豪华坟,不乱埋乱葬;选择树葬、海葬、骨灰存放、深埋等生态葬法,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弘扬厚养薄葬、节俭殡葬新风。
三、打造平安清明,确保安全祭扫。清明祭扫期间,正值人流、车流高峰,交通拥堵,建议广大市民朋友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避开高峰日,错峰祭扫,保证祭扫活动有序安全进行;自觉维护祭扫场所公共秩序,在公墓祭扫时听从民政、公安、林业等管理部门安排,增强安全意识,严防森林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倡乘坐公交车辆出行,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指挥,共度平安清明。
广大市民朋友,弘扬殡葬改革新风、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过一个文明、生态、平安的清明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