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25个村庄和社区将被征收、转用及土地收回

2018-03-22 18:29: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仇晶
  大众网淄博3月22日讯(记者 仇晶)3月19日、3月20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一批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涉及淄川区、博山区、张店区、临淄区25个村庄、社区共计52.2015公顷的土地将被征收、农用地转用及土地收回。

  3月19日,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淄川区2017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其中信息显示,所属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杜坡村,昆仑镇兴隆村、马庄村,罗村镇大窎桥村,双杨镇袁家村,钟楼街道苗家窝社区,将军路街道公义社区6.0989公顷土地转用并征收。

  3月20日,省国土资源厅陆续公布4批淄博市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淄博市2017年第33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中,同意淄博市上报的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涉及博山区白塔镇北万山村、簸箕掌社区、饮马社区,域城镇阎家楼村、伊家楼村,城东街道良庄社区、荆山社区,城西街道李家窑社区土地总计5.8381公顷。

  《淄博市2017年第24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中,同意淄博市上报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涉及张店区四宝山接到南石社区、南营社区、东吕村、北石村、赵庄村土地总计35.4863公顷。

  《淄博市博山区2017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中,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将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东顶村、和平村,池上镇中郝峪村,源泉镇源泉东村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同时征收建设用地,总计土地3.4449公顷。

  在《淄博市2017年第32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中,省国土资源厅同意淄博市上报的临淄区辛店街道东夏社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收回实施方案,总计1.3333公顷土地。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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