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李晓雨
大众网淄博2月10日讯(记者 许炳棋)2月10日,记者从桓台县人民法院获悉,以下被执行人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予以公告。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田淑洋、王少新、刘梁、孙秀英、高广、刘波、胡敬安、宋立宁、田春青、贾秀玲、单业辉、巩若崔、田芳、李森、罗锋、刘文婷、宋华东、孙志刚、张新莹、周宏广等20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以上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等信息,可登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y://shixin.court.gov.cn)查询。对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向本院书面申请更正。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将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如非法使用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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