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今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21日起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

2017-12-20 17:41: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许炳棋

  大众网淄博12月20日讯(记者 许炳棋)12月20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环保局获悉,经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山东省气象台,12月21日至24日,全省包括淄博市在内的14个市将会有一轮中至重度污染过程。淄博市于2017年12月20日12时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2017年12月21日0时0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落实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应急响应期间,淄博要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废气排放企业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凡出现小时超标排放的依法责令整改。铸造行业熔铸工序实施停产。陶瓷、耐火、钙业等行业实施停产(电炉除外),陶瓷、耐火材料行业中连续生产的窑炉确实无法立即停产的,由区县制定区域性错峰生产方案,确保相关企业冬季采暖季停产超过60天。PVC 手套行业限产50%,以停产生产线数量计。工业表面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中未全面改用水性漆、水性胶、水性涂料或水性墨的企业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的生产线实施停产。除化工行业外,全市在用的煤气发生炉实施停产。玻璃行业限产或限排20%,以用电量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计。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淄博市范围内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绿化、市政等工地的施工作业。适当增加道路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频次。未实施全密闭作业的物料堆场停止装卸、运输等作业环节。停止所有露天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等作业环节。混凝土搅拌站、拌合站等停止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起扬尘物质禁止运输作业。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建成区及国省道禁止国III(含)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淄博市及淄博市企业使用的重型柴油货运车辆上路行驶。淄博市范围内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禁止重型货运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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