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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淄博12月20日讯(记者 唐菁 通讯员 王金忠)12月20日,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了解到,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原有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据了解,根据《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淄博市工商局及各区县工商局(分局)、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以上各类分支机构,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已吊销营业执照和已宣告破产的企业无需换发,可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据淄博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换证时,申请人需要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原件丢失的,可凭声明作废的报纸报样办理。申请人还需要填写《换发新码营业执照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以上两表格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联络员信息》(以上3个表格可登录“淄博市工商局官网”,从“办事服务”栏目内的“表格下载”中下载打印)。企业如需办理变更登记事项的,可携带上述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材料与变更登记材料同步申请,无需另行办理。
淄博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2018年1月1日起,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尚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抓紧时间于2017年12月31日前进行更换,以免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网上年报及相关负责人的信用记录造成影响。
全市工商部门换照窗口咨询服务电话:
市工商局:2306833
市工商局直属分局:7588028
张店区工商局:2306933
淄川区工商局:5289039
博山区工商局:4298018
周村区工商局:6174014
临淄区工商局:7216821
桓台县工商局:8227016
高青县工商局:6983510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2329708
高新区分局:2326131
文昌湖市场监管局:688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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