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发布11月食药行政处罚信息 超7成涉及食品问题

2017-12-12 15:47:00 来源: 淄博晚报 作者:
    晚报讯(记者相国旗)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药品、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诊所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记者昨日获悉,我市食药监部门发布了11月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本次处罚案件共有120余起,其中食品类案件超过100起,超过总数的7成。

    记者梳理信息公开表发现,食品案件中1起涉及幼儿园,张店区童星幼儿园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处以20000元罚款。除占比最多的食品类案件外,另有药品类15起,主要包括淄博瑞和医药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劣药、高青县花沟镇花四南村卫生室购进药品没有真实、完整购进验收记录,高青县黑里寨镇留南村卫生室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博山肾康医院使用黄曲霉毒素超过标准规定的药品远志、博山双馨医院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药品等。此外,还有医疗器械6起、化妆品类3起。淄博瑞和医药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劣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食药监部门对以上违法企业和个人分别依法处以罚款、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