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实现全国治安综治优秀市三连冠荣膺“长安杯”

2017-11-13 10:23:00 来源: 鲁中网 作者:
    记者 孙晨 通讯员 王润芹 贾晓松 

  恰逢收获的金秋时节,北京传来喜讯,在919日至20日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淄博市被表彰为“2013-2016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实现了“三连冠”,荣膺“长安杯”。 

   “长安杯”取“长治久安”之意,是全国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最高荣誉,只有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才授予“长安杯”。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每4年评选一次,获得“长安杯”需要12年。目前,我省只有三个市获此殊荣。 

  淄博何长安?12年来淄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 

  平安建设共识高度凝聚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坚持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把综治暨平安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提拔使用“一票否决”内容,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着力构建社会治理“三四二”工作格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社会治理“三四二”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创新立体化全覆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平安建设。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形成了抓平安建设的整体合力。政法综治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治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完善体制机制,有效破解“人怎么管、案件怎么防、矛盾怎么化解”社会治理难题,推动平安淄博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全面实施“三大工程”建设 

  平安根基越夯越实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平安和谐的大楼能建多高,关键看基层基础是否牢固。为解决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社区化服务“三大工程”,有效夯实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 

  市政法综治信访维稳有关部门先后联合出台文件15个,推动治安联防、禁毒、消防、环保、安监等工作落实到网格,目前,淄博市已设立四级网格15238个,聘用专兼职网格员2.3万人,网格员常态化走访、跟踪式服务、全方位代办等“七项机制”和涉及巡查、走访、安全隐患上报的“12345”工作法全面得到实施,初步实现了人、地、物、事、情、组织全部纳入网格管理。信息化建设和“雪亮工程”取得突破进展,全市共建成全天候视频监控中心289个,安装视频探头26.6万个,3468个村居实现了视频监控全覆盖,网格员配备的“社治通”智能手机全面实现“一键报警”。社区化服务的共享平台初步搭建,全市共建成区县、镇办、村居综治中心2499个,并全部按照“1+9+X”模式入驻资源,“综治办+综治信息系统+N”方式管理运转,有效构建起联防、联治、联动的综治工作新格局。中央综治办转发了淄博市社会治理工作经验,全省平安建设工作会议在淄博市召开,细化“平安网格”责任田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创新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 

  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淄博市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制定出台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初步构建起街面社区巡防网、重点对象管控网、公共安全监管网、技术视频监控网、网络社会防控网“五大网络”,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治安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有效净化了全市社会治安环境。 

  政法机关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先后组织开展了社会治安“百日会战”、打击整治“盗抢骗”“黄赌毒”等一系列安民行动,近4年来,全市年均破获刑事案件超过2.5万起,年均抓获犯罪嫌疑人数近4千人。政法综治部门加强配合联动,集中开展扫黄打非、铁路护路联防、打击传销、寄递行业清理整顿、危爆物品清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有效清除了一大批社会治安毒瘤。创新开展平安小区示范建设,在全市确定了105个居民小区进行示范建设,规范提升52个封闭住宅小区,重点整治53个老旧分散小区,打造了一批人防、物防、技防全面达标的示范小区。深入开展“无命案乡镇(街道)无刑事案件村居(社区)”综治主题创建活动,创新实施指标管控,全市刑事案件、命案发案率连年下降,无命案乡镇和无刑事案件村居覆盖率分别达到了84.7%76.4%。持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 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犯罪、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涉校、涉医、涉电专项治理,及时有效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全面推进社会共治,大力发展见义勇为事业,全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总基金规模居全省首位,先后对35个先进群体和780余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淄博市连续四年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位居全省前列;在省对市群众满意度调查中,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连续三年居六项测评指标第一位。 

  着力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和谐社会氛围越来越浓 

  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全市各级政法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大力加强源头治理,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将不同的矛盾纠纷导入不同的化解渠道,积极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多种矛盾解决方式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得到妥善解决。 

  强化人民调解,大力推行人民调解员专职化,由财政出资购买服务,建立起了1902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并全部派驻基层法庭、检察室和派出所,确保了工作有人管、有人干。不断加大司法调解力度,大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在市、区县全部建立起诉调对接中心,并全面推广“细算诉讼风险五笔帐”经验做法,畅通有效的司法调解综合平台初步构建。加强行政调解,健全完善医疗纠纷、交通肇事、婚姻家庭等专业调解委员会,探索建立了房地产、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等行政调解组织,并突出抓好城乡建设、金融、交通运输、医疗、环保、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化解了大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行动、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等工作,全市年均排查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超过1.4万件,化解成功率达97%以上,“细算诉讼风险五笔帐”、“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工作经验得到最高法院和省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坚持以公正执法司法促进平安和谐 

  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性,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重要环节。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始终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大力倡树科学执法司法观和正确政绩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淄博市作为全省两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市之一,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先行先试工作,圆满完成了改革试点任务,为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创造了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得到了省里充分肯定。市委政法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特邀政法监督联络员制度的试行意见》、《关于开展执法司法社会评议工作的试行意见》、《关于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评查的试行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公正执法司法的文件,推进了加强执法司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全市法院系统积极推动信息化应用与司法公开深度融合,创新实施裁判文书二维码管理制度,开通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和司法为民手机APP平台,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6%;检察机关着力完善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民生检察联系点、派驻基层检察室、检察服务大厅“四位一体”检民联络便捷机制,改扩建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律师阅卷、申诉控告等一系的检察服务大厅,执法办案和服务群众实现了提质增效;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立足实战实用,加快所队办公硬件、合成警务中心等建设,建立健全案件受理厅、案件管理中心和执法办案中心,有效推动了警务实战效能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机关着力强化监狱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全市重点培树了20个明星司法所,并健全完善了监狱安防、狱政、信息化管理和司法所责任清单等制度机制,监狱和司法所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用实用好领导责任制 

  平安建设任务举措有效落实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平安建设要取得实效,关键看工作措施是否落到了实处。多年来,淄博市坚持以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为抓手,积极构建合理有效的综治奖惩考核机制,奖优罚劣,层层传导,有力推动了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意见》、《关于落实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的意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重大矛盾纠纷、重大案事件、非访处置、执法司法人员违法违纪等情况全部纳入其中,将各级领导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逐一细化,不断加大考核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市委政法委重新修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将一票否决权制细化分解成警示、黄牌警告、一票否决三项内容,变事后静态否决为事前动态控制,形成了集提醒、预警、否决为一体的动态监控体系。近四年来,全市共一票否决单位151个,责任追究13人。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考核奖惩结果兑现,对创新工作取得成果的予以加分,对发生问题的实行社会治理倒扣分,在全市上下营造了比学赶超、勇于创新的平安建设良好工作氛围。四年来,全市共有330个集体、600余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果斐然 

  良好的社会环境及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软环境和核心竞争力。全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平安建设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把政法综治各项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服务活动,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市委政法委先后制定出台了《充分发挥政法职能服务保障经济发展12条意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10条意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十个新突破”30条意见》、《政法机关服务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15条意见》等一系列服务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了为工业强市保驾护航、刑事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和非法集资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政法机关司法保障效果不断凸显,全市政法机关年均侦破、移送、审理、经济类案件超过2万件。积极服务生态淄博建设,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政法机关全力支持环保工作10条意见》,大力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探索出了一条“刑责治污”新路子。3年来,全市共侦办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案件47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50余人,刑事打击人数列全省第一位,刑责治污工作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同时,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全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联合开展了“刑责治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清理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行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民生权益,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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