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0月10日报名开始

2017-09-23 10:20:00 来源: 鲁中网 作者:

    大众网—鲁中网淄博9月22日讯(记者 杨雨桐)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淄博市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9:00-10月12日16:00。 

  据悉,招聘范围及条件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1日至1999年10月9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记载为准)。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山东省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全日制毕业生。其中大专、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技能要求和其他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法医、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排爆等岗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9:00-10月12日16:00;报名地址为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dzb.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均为5年,签订合同时应予以明确并按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0533-2791826 

  市公安局组织人事处:0533-2138102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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