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新规十一施行 淄博交警解读新变化

2017-09-18 11:29:00 来源: 鲁中晨报-鲁中网 作者: 贾亮

  记者 贾亮 通讯员 武斌

  就10月1日开始施行的驾驶人考试标准变化及监考评判情况,日前,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监考科进行了权威解读。

  考试难度总体变化不大

  民警介绍,新的考试标准对考试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从实际出发,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加契合真实的驾驶环境。

  从考试难度来看,有的项目调整降低了扣分,有的是从实际出发新增的考点,但总体来看,难度并无明显变化。考生无需恐慌。即使是备受关注的部分项目限时完成的问题,只要好好练习,考场上的时间都很充裕。

  民警提醒,新标准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科目成绩仍然有效,学员不必对新标准抱有畏惧心理,也不必赶在新标准施行前完成考试,按要求练车、沉着应考即可。

  此外,从6月19日开始,监考科已开展多科目连考。小型车考生在科目一考试合格30天后,可在一天内同时预约并考完剩余所有科目拿到驾驶证。

  科目一部分内容调至科目三

  此次驾考新规修改了部分试题内容,调整了试题构成和试题数量。其中,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中。

  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题比例,单列文明行车常识、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增加情景类试题,通过文字或图片、视频等情景形式模拟实际道路交通场景,考核考生对实际道路交通情况认知、判断和处置能力。

  允许考试中适度中途停车

  小型车科目二考试中,新增了9项、修改了5项检测评判内容。考试通用要求中,新增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评判项。

  其中,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主要是指: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此时考生应根据车内语音指令按指纹进行第二次考试,如不按语音指令而继续行进,第二次考试不合格;考场内有多个相同考试项目(例如有两个倒库),不按考试员指令到指定的项目进行考试的,判此次考试不合格;在项目等待区域等待时间过长,前方项目空闲时不按考试员指令前进,判此次考试不合格。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从评判要求来看,“不及时松开”的时间为大于2秒即要扣掉10分。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科目二倒车入库、侧方停车、直角转弯等项目,在保障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允许考生适度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进行驾驶操作,对中途停车的,由原来判定“不合格”调整为“每次扣5分”。

  科目三更加注重驾驶实战

  民警介绍,根据考试车型设定各挡位与车速的匹配范围,小型车挡位与车速匹配范围宜为:1挡0~20km/h、2挡5~30km/h、3挡15~40km/h、4挡≥25km/h、5挡≥35km/h。

  需要提醒的是,此次科目三的评判变化中: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或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准备上车前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夜间行驶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掉头前未开启左转向灯等情形,可直接判定不合格。

  民警表示,从以上变化不难看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通过调整评判扣分要求,更加突出实际道路驾驶需要,有利于培养驾驶人良好的驾驶习惯。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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