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四大举措打击老赖 实际执结率上升至59.7%

2017-09-15 16:26: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丁稳 边增雨 闫晓

  9月15日下午,淄博高新区法院召开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淄博高新区法院执行保全中心负责人王东升介绍了淄博高新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大众网淄博9月15日讯(记者 丁稳 边增雨 通讯员 闫晓)9月15日,淄博高新区法院召开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新闻发布会,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6年以来,淄博高新区法院执行局进行团队强制执行16次,实施拘留37人次,实际拘留18人次。今年1-8月份,淄博高新区法院新收各类执行案件共计841件,已结案671件,案件收结比为79.7%,实际执结率从年初的37.5%上升到现在的59.7%。

  开展专项强制执行行动 实际拘留18人

  淄博高新区法院执行保全中心负责人王东升介绍,去年以来,淄博高新区法院执行局立足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切实提升审执质效开展各项工作。目前,高新区法院已经初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机制。

  淄博高新区法院不断理顺执行体制机制,狠抓执行规范化,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整合成立执行保全中心。201769日,高新区法院专门成立法警协助执行中队,加大强制执行工作力度;整合资源,把涉保全内容案件的所有送达、保全归并到执行保全中心,统一办理,全力提高执行质效。现执行保全中心的执行保全人员充实到20人,占全院干警的近20%

  淄博高新区法院专项执行活动常态化格局基本建立。法院执行局长效性开展飓风行动、百日攻坚等专项强制执行行动,不断提升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与公安、检察部门联合构建打击拒执犯罪联动机制,不断加大对拒执老赖的刑事打击力度。同时,引导当事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拒执老赖进行刑事自诉。

   2016以来,法院执行局进行团队强制执行16次,实施拘留37人次,实际拘留18人次。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两案两人;其中被执行人刘某的刑事自诉案件,是山东省首例拒不执行刑事自诉案件,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全国十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典型案例。

  信息化手段助力执行 实际执结率上升至59.7%

  淄博高新区法院加强执行信息化,以执行指挥中心为平台和中心的网络查控体系基本确立。高新区法院将信息化建设与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最高院总对总查控平台、执行单兵作战系统的各项功能,对被执行人责任财产与相关行为形成全方位威慑,同时融入法院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功能,定期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各类执行信息,并用微博全程直播强制执行行动,全方位营造公正司法、强制执行的强大舆论环境,对被执行人财产与行为形成网格式的全方位查控与威慑。

  记者了解到,今年1-8月份,淄博高新区法院新收各类执行案件共计841件,已结案671件,案件收结比为79.7%,实际执结率从年初的37.5%上升到现在的59.7%

  王东升表示,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紧紧围绕最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行力度,更加积极地服务发展大局;进一步优化执行工作机制,深化与公安检察部门的配合,规范执行行为,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讲诚信、崇法治的社会舆论氛围,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为执行工作助力,确保全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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