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通报最新环境行政处罚情况 环保部门对齐旺达开出130万罚单

2017-07-25 10:04:00 来源: 鲁中晨报-鲁中网 作者: 马斌

  晨报淄博7月24日讯 今年以来,临淄环保分局坚持依法行政,积极运用环保法规,高举环境执法利剑,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日前,该局发布第二季度第四批、第五批环境行政处罚情况通报。其中,山东齐旺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罚款1316600元,成为此次被罚款最高的企业。

  临淄2017年第二季度第四批环境行政处罚情况具体包括:淄博奥思达化工有限公司,因“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罚款10万元;淄博蓝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且擅自投产”罚款30825元;胜利油田孚瑞特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热采装备分公司,因“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罚款30万元;山东齐帅耐磨设备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且擅自投产”罚款6万元;淄博程飞化工装备有限公司,因“切割、焊接工序露天生产,未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罚款2万元;淄博圣通机械有限公司,因“切割、焊接工序露天生产,未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罚款2万元;淄博相鹏金属有限公司,因“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罚款1万元,因“露天拆解车载罐体、切割金属,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罚款2万元;淄博荣赞工贸有限公司,因“污水处理工艺、去向发生改变,未取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投入生产”罚款52680元;淄博津溶化工有限公司,因“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产”罚款1万元;淄博伟宇塑业有限公司,因“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罚款20万元,因“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产”罚款1万元。

  第二季度第五批环境行政处罚情况通报包括:业户赵德强,因“利用渗井、渗坑、裂痕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罚款50万元;淄博中南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批建不符且擅自投产,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罚款13万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罚款20万元,因“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或者更新”罚款20万元;山东齐旺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罚款1316600元;淄博宏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罚款1万元,因“未批先建”罚款33000元;淄博市临淄北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罚款3万元;山东成丰实业有限公司因“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未采取措施防治排放恶臭气体”罚款130321元;淄博华庆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因“耐火材料生产项目批建不符,擅自投产,PVC板材加工项目未批先建,擅自投产”罚款94500元。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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