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检察院公布11起案件 3人因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假药获刑

2017-07-24 15:50: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徐丹青
    大众网淄博7月24日讯(记者 徐丹青)近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了解到,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公布11起案件信息, 3人因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罪获刑。

  近日,由淄博市临淄区院提起公诉的韦海涛涉嫌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韦海涛犯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黄冰宇涉嫌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黄冰宇犯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刘喜英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刘喜英犯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游绍勇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游绍勇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

  此外,5人涉嫌非法经营罪,由淄博市临淄区院提起公诉的李涛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涛犯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彭真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彭真犯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王瑞安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瑞安犯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陈燕明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陈燕明犯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李芳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李芳犯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近日,由淄博市临淄区院提起公诉的王效峰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效峰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姜海红涉嫌盗窃、诈骗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姜海红犯盗窃、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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