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2区公布17起案情 两名乡科级干部涉嫌受贿

2017-07-23 10:20:00 来源: 鲁中晨报 作者:
    记者 马冠群 实习生 石尚上报道  
  晨报淄博7月22日讯 记者今天从淄博市检察部门获悉,临淄区、高新区检察院公布17起案情。其中,高新区两名乡科级干部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案件公布情况,日前,由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韦海涛涉嫌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韦海涛犯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日前,由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芳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李芳犯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日前,由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冰宇涉嫌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黄冰宇犯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日前,由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燕明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陈燕明犯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日前,由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瑞安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瑞安犯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日前,由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真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彭真犯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日前,由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游绍勇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游绍勇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
  日前,由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喜英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刘喜英犯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日前,由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涛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涛犯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日前,由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姜海红涉嫌盗窃、诈骗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姜海红犯盗窃、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日前,由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效峰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效峰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淄博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阿体石没、沙马迁且先后窜至淄博高新区奥林新城小区、王南社区、俪园小区、聚贤苑小区、北营金鑫园小区、中德亚运村小区及桓台县橡树湾小区等居民家中入户盗窃,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四个月并处罚金。
  经淄博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邢明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经淄博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建宾先后窜至聊城市茌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淄博高新区外国语学校、淄博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张店区城管执法局房镇中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公司、淄博盐务局、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淄博市工商局、淄博市交通局、淄博市安监局等单位办公室内盗窃一案,因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犯罪嫌疑人王新建因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被淄博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
  日前,淄博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淄博高新区财政局采购办主任、社保处主任孙勋廷(乡科级正科)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
  日前,淄博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淄博高新区环保局副局长韩庆华(乡科级正职)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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