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方案》(征求意见稿)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依法合规、兼顾各方、保障安全、政策支持”的原则,对试点范围、加装条件和组织实施工作进行了规定,对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根据《方案》(征求意见稿),加装电梯的试点范围为张店区、高新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多业主无电梯既有多层住宅,且加装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加装电梯资金渠道以业主自筹为主,其他资金为辅。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出资业主对电梯施工安装、管理、维修和安全运行等负主体责任。
此外,加装电梯需要应经过本幢住宅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经过加装电梯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同意。
下一步,淄博市规划局将按照征求的意见建议,及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向市政府申请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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