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曝光14批次不合格食品 多批蔬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

2017-07-05 10:00: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唐菁
   大众网淄博7月5日讯(记者 唐菁)近日,淄博食药监局发布了一批食品抽检信息,对餐饮环节豆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等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其中不合格样品14批次。多批蔬菜检测出农药残留。另外,金晶学校食堂抽检的1批次酱油不合格。

  此次抽检的不合格食品的不合格项目分别是:

  (一)在周村利民果蔬店抽检的一批次粉条,铝检出值为238mg,标准规定为≤200mg。

  (二)在周村和平超市和平路黄甲渡口分店抽检的一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55m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在淄博康喜肉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周村和平店抽检的一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17m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四)在淄博康喜肉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周村和平店抽检的一批次芹菜,氧乐果检出值为2.66mg,标准规定为≤0.02mg。

  (五)在淄博康喜肉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周村和平店抽检的一批次小白菜,氧乐果检出值为5.68mg,标准规定为≤0.02mg。

  (六)在周村瑞华菜店抽检的一批次黄瓜,氧乐果检出值为0.46mg,标准规定为≤0.02mg。

  (七)在周村和平超市和平路黄甲渡口分店抽检的一批次小油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19mg,标准规定为≤0.02mg。

  (八)在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周村购物广场抽检的一批次五香蚕蛹,1.该样品标签中“其营养成份优于牛肉等肉类”未按照GB 7718-2011中3.3的要求标示(标示贬低其他食品的内容);2.该样品标签中“含有人体所必需的多种氨基酸”未按照GB 7718-2011中4.1.4.1的要求标示所强调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

  (九)在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周村购物广场抽检的一批次九制雪梅,该样品标签中“黑糖”未按照GB 7718-2011中3.4的要求标示(使用使消费者误解的文字介绍食品)。

  (十)在博山八陡金富源大酒店抽检的1批次海米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检出值为0.0387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十一)在博山八陡天盛源大酒店抽检的1批次银耳中二氧化硫项目检出值为0.75g,标准规定为≤0.05g。

  (十二)在博山八陡天盛源大酒店抽检的1批次粉皮中二氧化硫项目检出值为0.035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

  (十三)在金晶学校食堂抽检的1批次酱油中氨基酸态氮(以N计)项目检出值为0.11g/100mL,标准规定为≥0.40g/100mL;全氮(以N计)项目检出值为0.228g/100mL,标准规定为≥0.70g/100mL。

  (十四)在山东宏马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食堂抽检的1批次酱牛肉中克伦特罗项目检出值为4.4μ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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