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公款、收受礼金 4名官员被党内警告

2017-05-26 14:20: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丁稳
  

  大众网淄博5月26日讯(记者 丁稳)5月26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日前,淄博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张店区委党校出纳刘晓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车辆维修保养费问题。2011年初,刘晓云违规接受他人预存汽车4S店8000元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于个人车辆维修保养。2017年3月,张店区纪委给予刘晓云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淄川区环保分局昆仑支局环保站科员于鹏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4月28日晚,于鹏利用职务影响,在辖区内一企业食堂安排酒席宴请朋友,相关费用由企业承担。2017年5月,淄川区直机关工委给予于鹏党内警告处分,宴请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高青县青城镇成安管区党总支书记李阳违规使用公款问题。2013年底至2015年初,李阳多次列支管区经费10300元,用于村干部、镇工作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婚丧喜庆事宜人情消费。2017年3月,青城镇党委给予李阳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资金。 

  沂源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宋尚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宋尚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礼金共计5000元。2017年4月,沂源县纪委给予宋尚华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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