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代步车禁行区域发布 有效期缩短至1年

2017-05-26 10:35:00 来源: 鲁中网-鲁中晨报 作者: 贾亮
  晨报淄博5月25日讯(记者 贾亮报道)5月9日,张店区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对代步车实施区域禁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对拟禁行措施广泛征求社会意见。5月22日,张店区政府发布正式的代步车禁行通告。
  记者今天对比发现,划定的禁行区域并未改动,但禁行通告的有效期大幅缩短。《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对代步车实施区域禁行的通告》中指出,为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张店区政府决定对代步车实施区域禁行。
  张店的代步车禁行区域为:东至东四路(包括东四路),南至昌国路(包括昌国路),西至上海路(包括上海路),北至鲁泰大道(世纪路以西段、包括鲁泰大道)、高新区界(世纪路以东段)。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非法代步车,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城管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拒不服从管理妨害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告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5月31日。
  对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禁行区域未发生变化。但在禁行通告的有效期上,征求意见稿是截至2020年5月31日,正式的通告变为2018年5月31日,时间上大幅缩短。
  记者梳理淄博其他区县已发布的关于代步车禁行的正式通告发现,除博山的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外,其余均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周村、临淄、博山、高新区、淄川、高青、张店均已对代步车禁行区域予以了明确。按照淄博市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的时间点来看,在6月1日之前,其他尚未正式发布代步车禁行区域的区县将很快出台相关通告。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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