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重度残疾人可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

2017-05-10 13:52:00 来源: 淄博晚报 作者: 沙红翠

  晚报讯 (记者沙红翠 通讯员田致光 陈益慧)昨日,在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淄博分会场上,我市正式下发《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记者梳理规划发现,十三五期间,我市将通过八项重点政策为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可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成年无业重残者按单人户纳入低保、0-6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训练及手术等政策尤为引人关注。

  最低生活保障是八项政策中的第一项。十三五期间,我市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人或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并逐步改善供养条件。

  残疾人福利补贴是保障残疾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期间,我市将适时调整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为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继续做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可以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政策的落实;农村残疾人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减半交纳或者免交生活用电、水、气、暖等费用。据了解,我市已启动实施“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可以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的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到所在区县人社部门服务窗口办理。

  十三五期间,我市还将落实0-6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训练、手术、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逐步提高救助年龄和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不低于最低标准由政府代缴;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方面,将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积极探索提高重度残疾人大病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医保结算、救助流程。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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