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国务院给淄博“点赞”

2017-05-02 09:40:00 来源: 鲁中网-鲁中晨报 作者: 马斌

  环境质量改善挺明显 国务院给咱淄博“点赞” 将获资金奖励

  晨报淄博5月1日讯(记者 马斌 通讯员 高忠传 刘巨贵报道)4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下称《通报》)公布,山东省淄博市、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铜陵市因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被通报表扬,并获资金奖励。《通报》对2016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6个省(区、市)、90个市(地、州、盟)、127个县(市、区)予以表扬,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支持。

  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第二十三项中,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市有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淄博市。2017年中央财政年度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下达有关省后,由有关省统筹中央财政切块下达的资金,安排一定的比例对上述市给予奖励,由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据统计,2016年,淄博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蓝繁”天数分别达到183天、225天,分别比2015年增加40天、60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列全省第一位。全市主要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7.5毫克/升和1.41毫克/升,同比分别改善14.33%和33.49%,在全省流域内率先实现监控断面功能区达标。不仅如此,2016年淄博市获得省生态补偿资金列全省第二位,2017年上半年省政府在淄博召开水污染治理现场会,淄博的治污措施和工作成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此外,在《通报》中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的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等工作成效突出的市、直辖市辖区;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且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的市(地、州)、县(市、区)等方面,淄博均被点名。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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