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工商重点把脉五大领域27种问题 捍卫市场公平

2017-04-27 19:57: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仇晶

  大众网淄博4月27日讯记者 仇晶 通讯员 刘刚)4月27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工商部门获悉,全市将组织开展“促进竞争、保障民生、服务品牌”专项执法行动,针对水电气暖、公共交通、通信、有线电视、打假维权五大领域中出现的27种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行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促进竞争、保障民生、服务品牌”专项执法行动将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对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的专项整治,以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通信、有线电视等行业为重点,依法整治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或服务、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

  行动还要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知名企业、知名商标、知名品牌,特别是具有影响力的老字号的保护力度,重点查处一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侵犯商业秘密等侵权案件。

  行动要求各区县局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1-2个行业、领域或者违法行为类型作为本辖区专项执法行动整治重点,如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房产中介虚假宣传等。各区县局自主确定的整治重点于5月15日前报市局备案。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涉及的相关行业和突出问题:

  一、水电气暖等行业

  1.限定用户购买其自身或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安装材料、计量器具或设施安装服务;2.限定施工单位只能向其指定(备案)的设备供应企业购买材料和设备,否则对施工工程不予验收或拒绝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3.强制用户购买不必要的计量设施、报警装置等;4.强制收取本应由公用企业承担的主管道材料费、换表费、检定费、线损费、测试费、农村电网改造施工工程人工费和其他国家要求取消的用电保证金、接电费等涉农收费;5.强制用户接受保证金、押金、预付费等不合理条件;6.违规收取设备恢复拆装费、拆复费、培训费、IC卡费等;7.利用优势地位,未经协商,收取用户高额违约金(滞纳金);8.违规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保险;

  9.强制用户长期预存一定金额的费用,且不对实际使用费进行抵扣。

  二、公共交通行业

  1.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或公交IC卡发行企业未经审批,收取公交IC卡押金;2.强制收取公交IC卡租金、工本费;

  3.发放公交IC卡过程中强制搭售公交IC卡卡套;4.客运企业违背乘客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搭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通信行业

  1.在销售过程中隐瞒情况或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向用户强制收取增值服务费;2.采用不合理的套餐营销方式,向用户强制收取上网费、流量费;3.采用资费差别待遇、滥收费用等手段,强制用户使用其商品;4.与大中专学校达成协议,强制学生使用本公司服务,或以免费建设“智慧校园”等手段,实施商业贿赂行为;5.与房产开发商签订协议,在住宅小区独家铺设通信管道,限制其他经营者的竞争。

  四、有线电视行业

  1.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不必要的服务或购买不必要的商品;2.利用有线电视节目传输的独占地位,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3.强制收取用户未使用有线电视前的不合理费用。

  五、打假维权领域

  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混淆和误认;3.侵犯公司名称字号权;

  4.伪造、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

  5.侵犯商业秘密;

  6.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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