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规划建设高档耐材产业园区 产能30万吨

2017-03-28 10:38:00 来源: 淄博晚报 作者: 袁一军

  酝酿已久的《周村区耐火材料产业精准转调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根据方案,将在王村镇建设3560亩的高档耐材产业园区,园区内耐材制品产能控制在30万吨以内,打造生态环境优良、技术水平领先、产品档次高端、产业布局合理的全国知名耐材产业园区。

  2020年新产品产值率 提高到80%以上

  根据方案,到2017年底,全区耐材产能在2015年基础上压减50%。在王村镇规划建设占地3560亩的高档耐材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物流服务园区。园区内耐材制品产能控制在30万吨以内,园区外保留列入整治范围的耐材制品生产企业2-3家。

  方案提出,园区企业要把握耐材产品长寿命、无污染、轻量化、功能化发展方向,发展新型高端产品,力争到2020年新产品产值率提高到80%以上。耐材企业全部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开展质量、环境、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现代化企业管理认证,两化融合水平明显提高,积极对接工信部、中国耐材协会,争创全国耐材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就地改造提升企业 6月底前竣工验收

  根据方案,现有企业或进行提升改造,或搬迁入园,或关停淘汰。

  3月底前,按照企业品牌、研发平台、财税贡献能力、市场占有率、安全生产、能耗污染等条件,筛选确定就地改造提升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4月份,对就地改造提升企业进行开工验收,并告知企业深化提升改造标准要求,凭区经信局出具的能耗证明、区环保分局出具的天然气改装完成证明和污染物排放达标证明、区安监局出具的安全达标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申请恢复生产。6月底前进行竣工验收,达不到要求的关停淘汰,园区外通过验收的企业,不允许再扩大生产规模。

  方案对就地改造提升企业提出了一系列条件,包括环保、节能降耗、纳税、安全生产等等。其中要求,年产能达到2万吨以上,亩均纳税达到12万元以上或年均纳税不低于100万元/万吨;2014-2016年无欠税,无欠缴关联村居的所有费用,无欠发职工工资;实行保证金制度,由企业提出申请、签订承诺书并交纳保证金,每家企业300万元。企业改造提升完成,经验收恢复生产后,退还保证金200万元,稳定生产两年后,无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条件者退还剩余保证金,如有违反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搬迁入园企业 年底前全部竣工

  方案鼓励符合条件企业通过改造提升、合并重组等方式搬迁到高档耐材产业园区发展。对搬迁入园企业实行“减量置换”原则,产能控制在30万吨以内。3月底前,由王村镇初选搬迁入园企业,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进行复核。6月底前开工建设,2017年底前全部竣工。

  方案对搬迁入园企业也列出了一系列条件。纳税方面,要求项目建成后,年产能达到2万吨以上,亩均纳税达到15万元以上或年纳税达到200万元以上,产能每增加1万吨,年均纳税增加100万元,纳税超过500万元的不受产能限制。环保方面要求全部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采用先进窑炉节能装备工艺,健全烟气治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污染物排放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第四时段标准要求,实现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列入关停范围的 3月底前全部关停

  方案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耐材企业实施关停淘汰:

  产品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耐火材料“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未达到工信部《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要求;未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窑炉装备未达到《淄博市窑炉节能技术改造规范》(2016年)要求;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到市排放限值要求;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注册地不在周村区的耐材企业。

  关停企业名单由相关镇负责提出,相关部门负责复核,列入关停范围的企业于2017年3月底前全部关停淘汰或搬迁转移,原生产线全部拆除,做到工厂停产、主要动力设备拆除、安全隐患排除、职工妥善安置、工商注销或变更“五个到位”,鼓励企业提前关停淘汰或搬迁转移。

  周村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筹集专项资金支持耐材行业精准转调。重点支持耐材企业搬迁入园和关停淘汰,对关停淘汰企业给予资金补偿;对搬迁入园和就地改造提升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对关停淘汰企业腾出土地,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下,进行项目调整或依法转让、依法改变用途,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记者袁一军 通讯员李忠)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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